讨债技巧

芜湖追账公司:如何确定债权人遭受的重大损失

  芜湖追账公司:如何确定债权人遭受的重大损失

  债权人在进行债务重组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之范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采用低于负债帐户未摊余成本的现金来履行某特定债务义务的话,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必须将重组债权人的会计帐户余额与其收到的现金金额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当期所发生损失;其次,对于那些选择采用非现金资产来结转债务的债权人而言,他们应该根据这些非现金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为其进行记帐,从而确定重组债权利息和本金与接受非现金资产市值之间的差异,此差异部分也需被视为当期产生的损失;再次,在债务重组中,如果采取转变为资本的形式进行的话,债权人应当将所持有的普通股股票的公允市场价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同样将重组债权人的计息和本金与普通股股票的市价之间的差异,认定为当期产生的损失;最后,如果采用修改其他负债条款的债务重组手段,则债权人需要将涉及其他负债条款调整后债权的公允市场价值当作重组后债权的新帐面价值,并把遭受的帐面余额变更与新的帐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为当期产生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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